loading ...
loading...

2008-05-09 | 这件民工事基本上没希望了

分享
标签: 鸟巢  石材  民工  幕墙  小六 

  小六(化名),东北人,民工,年龄25相仿。
  这些天,他白天就坐在位于鸟巢东侧的路边上,时而面对鸟巢露一脸茫然。同在的还有两个兄弟,他们身边堆着行装,却不像要走。吸引路人注意的是他们守着的三快泡沫扳子,支棱在路边,上面写着——

  磊鑫公司,石材幕墙,还我血汗钱,我们无法回家,请各界好心人,帮帮忙吧!为我们主持公道。

  事情原委一看即明,这年头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按说民工弱势一方似乎占有舆论优势,各界多持同情态度,资方则不然,有点难。可是小六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情呢?
  小六的背后还有20多人,他们只是代表,轮班来这里静坐,希冀寻得社会关注。
  我问为什么不打报社的新闻热线?他们说电话都打啦,《法制晚报》、《新京报》、《北京晚报》……小六报一大串儿。“都没有来,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根据经验推理:一是这样的事情太多,报社已经顾不来;二是……明摆着敏感话题,离鸟巢仅一街之隔,难免染上骚腥,说不好,叫你吃不了,兜着走。我又建议去找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小六说仲裁委员会倒没去,劳动局是去过,回答说叫写诉状,逐次报来。小六说,我们都是外来的,现在老板连住宿的地方都不给解决了,工程反正已经做完,老板恨不得视我们不见为净。说是日后有了钱再给,就先给了60%可是我们是回还是不回呢?回了,人就散了,这20几号人到哪里去找?不回的话,眼看着就没地方住了,还哪有心思去按部就班地写状子呀……
  小六是给住总盖办公大楼的民工,专做大楼外壁幕墙,住总是家大单位,选了鸟巢对面盖了这座超高大楼。(关于这座大楼还有故事,不在本文范围,有兴趣的去看这里)小六的老板是大楼外墙的承包商,干了半年,到结束,老板说“钱没收回来,先发一部分,其余有了再给。”可是对此北京市政府早有规定。(见《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3年12月16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月22日起施行)。 其中相关条例如是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除要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外,还要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情节严重的还要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及补偿金总和的两倍以内的赔偿金。此外,由于市场风险造成的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小六他们被拖欠工资为每人2到3千元不等,20几人就是五六万,谁都知道,这事儿麻烦。
  法规归法规,执行归执行,现在政府的执行力差强人意,基本上是得过且过,事不关己(部门),高高挂起。别看报上说得热闹。那全是拣好听的说,因为宣传口的宗旨是“张扬主旋律”,主流是好就好,其它则次之。
  离开小六他们的时候,他们还在不断地给来参观鸟巢的人们诉苦。

分享 分享 |  评论 (121)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类别 (私家新闻) |  发表于 08:01  | 最后修改于 2008-05-10 08:14
搜狐博客温馨提示:警惕博客留言诈骗, 搜狐博客管理员的正确地址为http://admin.blog.sohu.com, 其他都是冒牌。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请勿轻信留言、评论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谨防受骗!识别更多网络骗术,请 点击查看详情
正在读取评论信息...
您还未登录,只能匿名发表评论。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
 
  与您共话财富健康,让您的财富增值更多!
表  情:
加载中...
回复通知: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